深圳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布,这三区申请指南也相继出炉
下面先划重点:
1.我市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没有调整,2019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2.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选择生源。
3.继续压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规模,缩减特长生招生计划。
非深户籍需符合“两个满1年”条件
深圳市教育局强调,我市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没有调整,2019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广东省教育厅在《2019年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问答》中强调:目前我省还不具备适当放开小学入学年龄的条件,仍然维持现有政策不变,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对于非深户籍学生,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要求,以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需符合“两个满1年”条件,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民办与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
与去年相比,今年招生政策较大的变化在于民办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的统筹、指导和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有了相应调整:
一是民办学校制定的招生方案,报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
二是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符合就读条件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享受义务教育学位补贴),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选择生源。
三是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未经批准不得以“港澳班”名义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不得跨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原则上面向审批地招生,面向审批地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跨区域招生须经市教育局同意。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一所跨区招生的民办初中。
继续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
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是中央和国家的工作部署,到2020年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是国家既定的工作目标。
对此,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的要求,继续压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规模,缩减特长生招生计划,至2020年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至于具体的招生工作情况,市教育局强调,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加强学籍管理,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工作,市教育局将全面监控中考报名人数与上一学年初二学业水平考试人数的变化,重点查处差额较大的区和学校,杜绝以“强行分流”的做法,剥夺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区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以区为主
《通知》指出,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各区政府的职责。原则上全市各区(新区)各建设至少1所独立设置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区内特殊学生数量,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合理设置学校规模。可采取借址办学等多种方式先把学校办起来,确保2019年9月开学。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排以区为主,市属特殊教育学校要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高中阶段教育。
更多问题解答: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遵循“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口政策要求,义务教育学位安排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积分入学制度。
有效的住房证明不是入学必备条件,教育部门不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核验,但有效的住房证明是教育部门实施就近入学、安排学位的重要依据。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房东和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因此,以租房资料申请学位的家庭,教育部门将运用信息化手段核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对于有市民反映房东不配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问题,建议承租人向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反映。同时,教育部门将积极与公安部门和网格管理部门合作,充分利用人口居住信息系统和网格系统,对没有登记备案的租房家庭核对居住信息,统筹安排学位。
了解租赁办理时间及居住信息登记,请直戳下方蓝色字体↓↓↓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我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优待政策;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优惠政策。享受义务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学生名单须向社会公示。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从四月上旬开始,大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中旬:招生宣传;
4月下旬:学位申请;
5月中旬至6月中旬: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月下旬:小一学位安排;
7月上旬:公布小一、初一新生名单。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
目前,盐田、南山、龙岗三区
都已经公布了入学指南
下面一起来看各区变化: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盐田区外国语小学东和分校三所学校试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不认可合租;购房的,监护人房产份额需在50%以上(不含50%)。同一法定监护人有多名子女的,同一套住房可用于其所有子女申请学位。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住房申请学位的,该住房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
(二)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被用于新生和插班生学位申请的住房进行锁定。占用该住房学位的学生在读期间,该住房不能再次被用于学位申请。小一和初一学位住房分别被锁定6年和3年,插班生学位住房被锁至该生学段毕业。
(三)本温馨提示发布前已占用的学位住房未被锁定。
(四)学位住房锁定与学籍挂钩,建立学籍即被锁定,毕业后锁定自动解除。学段内中途转学的,家长需向区教育局教育科申请解除锁定。
(五)2019年9月30日后,有需要的家长可登陆“盐田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系统”,查询拟购或拟租房屋是否被锁定,查询系统地址:
http://ytjjk.sz.edu.cn/visitytgbxyxqfcx。
(六)视今年试行情况,2020年秋季招生,拟增加试点学校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
1.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为“外小”)的Ⅱ类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3日上午9点至4月25日下午5点,之后,Ⅱ类申请人申请通道将关闭。4月26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外小Ⅱ类生源的积分情况。届时请外小Ⅱ类申请人关注自身的积分情况,积分不够的,请在4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学区学校调整为第一志愿,否则会影响到学区学校的录取。
2.其它小学和外小Ⅰ类申请人的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3日上午9点至4月30日下午5点。
温馨提醒:盐田区小一网上报名系统4月19日开通试报名功能,请注意试报名并非正式报名,所填信息将在正式报名前全部清空。4月23日上午9点正式报名通道开通。
1.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3日上午9点至4月25日下午5点,之后,Ⅱ类申请人报名通道将关闭。4月26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的积分情况,积分不够的,务必于4月30日下午5点前改报学区学校,否则将影响录取。
2.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类、III类和其他三所初中学校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3日上午9点至4月30日下午5点。4月29日和30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当天各学校的报名人数及积分情况。
2015年起,南山区实行学区房锁定政策,市民可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址:http://www.szns.edu.cn/)招生信息栏-->点击学区房锁定系统查询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对于未入伙的住房,即持有《购房合同》但要2019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南山区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转学插班政策办理(转学插班政策一般于当年5月下旬公布),不保证就近入读。
南山小一学位申请时间:4月24日9时-5月4日14时
5月11日至12日到小学验核材料;
录取名单将在6月27日15时后公布。
南山初一学位申请时间:5月6日9时至16日14时
5月25日至26日到学校验核材料;
录取名单拟于7月4日15时后公布。
申请小一学位于5月11日—12日到小学验核材料,家长携带入学申请材料原件(无需复印件)及《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申请小学验核。
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19年小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家长补齐材料后,于5月16日(周四)下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初一学位流程同申请小一大致相同,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家长补齐材料后,于5月30日(周四)下午到学校补验。
文件中显示,申请今秋小一、初一学位的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9年12月31日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
申请人为深户租房户的,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确实没有购房的(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
从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会受到影响。
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共享招生片区学校,同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人家的小孩申请学位;
3.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子女申请就读该校。
房屋租赁的需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深户籍申请人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2019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
②非深户籍申请人租期包含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18年4月1日及以前。
龙岗小一学位申请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4月26日至5月5日
学位申请日期:5月7日至5月10日
龙岗初一学位申请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4月29日至5月10日
学位申请日期:5月13日至5月16日
来源:深圳新闻网 | 深圳特区报 | 各区教育局
整理:中原大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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